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12-20
照明设计是展览形式设计中不可分割的部分,它不是在展柜已经安排好、展品已经最后确定后再加上去的东西,而是伴随整个展览的形式、设计的变化而不断变化。
为了展品的安全,应当注意光辐射对展品的损害,对灯具的紫外线和红外线使用滤镜进行过滤,对于展品的照度水平也要严格控制,同时对展品灯光的年曝光量进行控制。假定展品的照度水平为200lx,博物馆每周照明60h,那么对于展品来说,一年的总的曝光量为600000lx*h。
对于陈列绘画、彩色织物、多色展品等对辨色要求高的场所,应采用一般显色指数(Ra)不低于90的光源作照明光源;对辨色要求一般的场所,可采用一般显色指数不低于80的光源做照明光源。
对于立体的展品,通过定向照明和漫射照明的结合来勾勒细节;对于一些大型三维展品,用定向照明和反光照明从两侧投射,造成不同程度的阴影,突出立体感。展陈照明应通过不同的亮度对比,明暗搭配,光影组合,折射出文物富有立体感的艺术效果,利用灯光赋予文物生命活力,逼真呈现。
在观众观看展品的视场内,不应有来自光源或窗户的直接眩光或来自各种表面的反射眩光。对于灯具在展品上形成的一次反射眩光,可以将灯具安装在无反射干扰的布灯区进行消除。
观众或其他物品在光泽面(如展柜玻璃或画框玻璃)上产生的映像不应妨碍观众观赏展品;对油画或表面有光泽的展品,在观众的观看方向不应出现光幕反射。